深圳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或增三门槛,失信拟扣200分

南都讯记者王睦广5月25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与之同日发布的还有《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居住社保积分这一具体入户渠道的政策调整。对比过往,

深圳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或增三门槛,失信拟扣200分

  南都讯记者王睦广5月25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与之同日发布的还有《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居住社保积分这一具体入户渠道的政策调整。对比过往,深圳拟进一步提高居住社保积分入户的门槛,而在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计算上,拟调高失信减分值,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200分。

  变化一

  稳定居住、就业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

  2017年7月,《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实施,试行期3年,已于2020年7月到期。此次《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为了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更需要留意的是,《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深圳市户籍迁入政策将发生调整,入户渠道及相关要求产生了变化,具体的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政策将随着调整。

  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根据政策,申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需要指出的是,除年龄外,政策上要求申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要同时具备多项基本条件,要求的基本条件提高了,便意味着居住社保积分入户门槛的提高。

  此次政策拟调整有一项重要变化。过往《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要求申请人员具备的其中一项基本条件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而《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应的要求为: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所(已登记备案)年限满10年、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满10年。

  可以看到,新的拟定政策要求更高,相关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合法租赁住所为已登记备案。而政策条文的表述也有差异,社会养老保险的表述变为社会保险。据了解,社保积分入户的具体分值计算也将变化,过往只考虑养老保险,未来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都会纳入计算分值。

  变化二

  新增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

  申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人员要同时具备多项基本条件,对比过往,《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申请人员新增了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过往的积分入户有刑事犯罪记录为减200分,新的拟定政策直接排除此类人员申请。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未来深圳对各类迁户人员都要求应无刑事犯罪记录。

  变化三

  调高失信和吸毒的减分值

  除了对申请人员新增了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外,在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计算上,《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还明显调高了失信和违法行为的减分值,包括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200分,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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