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缴费需满25年
被批“缴费缴到死”
深圳市法制办5月4日挂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并首次把退休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在深圳市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欠款人员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要继续缴费到规定的年限。
征求意见十多天以来,新的社保缴费办法成为深圳市民广泛议论的话题。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条规定引起比较大的争议。有不少深圳市民表示反对,认为这个缴费期限太长了,有人甚至用“缴费缴到老死”来形容。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说,25年到底符不符合深圳的实际情况,这个不太好评论,因为这要根据深圳市人口的平均寿命、大家平均参加工作的年龄以及大概工作时间长度等综合考虑。从老百姓的角度看,深圳突然有这样一个规定,从政策的宣传角度来看,他需要做一些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