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些地区华侨回国落户更方便了!

今年绝对是惠侨政策“井喷”的一年。小侨(:中国侨网)此前已为您报道过,江苏、湖北、福建、贵州等省份陆续出台或已形成草案的涉侨新政↓↓↓(往期内容请戳链接)最近,又有一些地区正式开始落实新政,直指或涵盖华侨回国落户、参加社保和公积金等方面;还有地区正在计划出台

好消息!这些地区华侨回国落户更方便了!

  今年绝对是惠侨政策“井喷”的一年。

  小侨(:中国侨网)此前已为您报道过,江苏、湖北、福建、贵州等省份陆续出台或已形成草案的涉侨新政↓↓↓

  (往期内容请戳链接)

  最近,又有一些地区正式开始落实新政,直指或涵盖华侨回国落户、参加社保和公积金等方面;还有地区正在计划出台工作细则,为即将施行的政策做准备。

  下面就请大家随小侨一起看看,您所在的地区是否在列呢?

  ◆◆

  北京:8类无户口人员将告别“黑户”

  10月14日起,北京市《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实施细则》正式施行,8类无户口人员可按规定登记户口。

  小侨在研读《细则》后发现,部分华侨群体可参照其中两类人员的标准办理落户手续: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这一分类下的受理对象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人员(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下同)的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如果您是在国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那么您落户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亲子鉴定证明;

  ·境外或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以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一方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未办理婚姻登记,需提供非婚生育证明)

  2、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的无户口人员

  如果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员,在中国国内非婚生育、孩子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且无户口,可据此类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非婚生育说明

  ·亲子鉴定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一方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天津: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条件“一消一减一增加”

  “一消”指的是取消年龄限制。只要是在国外出生,且配偶或父母一方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华侨,均可申请在天津落户。

  “一减”指的是减少时间限制。此前申请回国定居,需满足“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3个月或累计住满180天”,现在缩短为,提出落户前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2个月或累计住满90天。

  “一增加”指的是,凡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的华侨高层次人才,可直接办理落户。

  ◆◆

  上海:华侨来沪工作可参加社保和公积金

  根据《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从9月起,华侨在上海就业的,可持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参加社会保险,并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如果华侨在出国前已经在上海参加了养老保险手续,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权益;如华侨在办理离退休后出国定居,在回国期间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深圳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细则》即将出台,《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也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看看这些好消息,大家是不是喜上眉梢了呢?其他地区的华侨朋友也请不要着急,相信再过不久,更多惠侨政策还将陆续出台,一旦得到消息,我们将第一时间广而告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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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媒体报道

  编辑: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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