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改委称“入户政策不宜再放宽”,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深圳户籍政策再度引发关注。2020年深圳两会期间,有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对在深圳市工作且已缴交社会保险至少达到15年以上(不含因任何原因导致的社保补交)的非户籍居民,延长入户年龄至国家法定的退休日期,对这些来深建设者群体,在

深圳发改委称“入户政策不宜再放宽”,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深圳户籍政策再度引发关注。

  2020年深圳两会期间,有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对在深圳市工作且已缴交社会保险至少达到15年以上(不含因任何原因导致的社保补交)的非户籍居民,延长入户年龄至国家法定的退休日期,对这些来深建设者群体,在他(她)们自愿且主动提交入户申请后,希望不设定其他的入户条件。

  近日,深圳发改委回复了这一建议,其中指出,深圳入户政策目前在国内主要大城市中几乎最为宽松,且已覆盖所有群体,不宜再加以放宽。若按照法定退休前不设年龄、缴纳社保15年即可入户的敞口式政策,作为千万量级人口规模的超大城市,可以预见的深圳户籍人口增长将面临失控局面,最终造成人口剧增,公共服务供需矛盾更加尖锐,同时进一步加剧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导致与实现民生幸福城市背道而驰的后果。

  诚如回复所言,在主要大城市中,深圳当前的入户政策已经十分宽松。这一表态只是暂时否定了进一步宽松的可能性,并未传递出政策收紧的讯息。

  而在与户籍政策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覆盖方面,深圳发改委提出,下一步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深工作、生活创造更好条件。

  2020年年初仍传递出宽松落户信号

  正如深圳发改委所说,深圳入户政策目前在国内主要大城市中几乎最为宽松。

  2016年8月,深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及《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三个文件,其中提出将纯学历型人才落户门槛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对人才入户量不设指标数量上限。这也被视作深圳加入城市“人才争夺竞赛”的一个标志。

  而除了人才引进落户之外,深圳的入户途径主要还有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三大类。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不仅给了人才宽松的落户门槛,上述《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对父母随迁、夫妻随迁和子女随迁也作出了规定,提出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此外,2017年,《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申请,这是深圳首个单纯的积分入户政策,其特点在于,完全无学历、技能方面的要求,旨在为长期在深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一条新的入户渠道。自2017年起,深圳连续三年每年放出个积分入户指标。

  得益于过去几年宽松的户籍政策,深圳的户籍人口持续大幅增长,但“人口倒挂”现象仍然严重,深圳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末,深圳全市常住人口1343.88万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494.7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36.8%。

  2020年年初,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深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的规划,报告指出,优化户籍迁入政策,户籍人口新增50万人,其中审批类迁户指标控制在16.5万人以内。

  结合深圳过去几年的户籍人口增长情况来看,50万人的预期新增目标,意味着深圳仍然在致力于户籍人口的较快增长。

  但2020年2月起,深圳暂停申报全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批类业务,应届毕业生接收、人才引进核准类业务则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对于何时重开的咨询,深圳人社局不久前回应称,根据《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审批类积分入户方式,目前该局正会同深圳市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深圳人才引进审批类积分入户业务,待政策调整完善后开办,具体开办时间另行通知。

  近几年深圳户籍人口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公开信息)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事实上,户籍制度之所以备受关注,一个核心的原因在于户籍上绑定了很多公共服务。

  深圳作为超大城市,诚然存在市发改委所说的,如果实施敞口式入户政策,可能会带来公共服务供需矛盾尖锐的后果。但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要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

  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其中也强调,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等。

  这也意味着,尽管超大城市在户籍制度上仍然保留一定的门槛,但因为存量常住人口数量庞大,同样需要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以更好地覆盖常住人口。

  深圳在这方面有一些不错的基础和表现。譬如,在义务教育领域,深圳使用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来深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对未能安排在公办学校而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实行政府购买学位的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在深享受到公平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202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等。

  此次深圳发改委的回复也指出,下一步,深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深工作、生活创造更好条件。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果能够实现公共服务按照常住人口配置,使外来人口到城市居住、生活的成本有所降低,实际上跟户籍制度改革的作用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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